有关承包合同模板汇总
由于甲方中南电源有限公司刘佰平和乙方郭长根承包协议一事,现已承包期一年。由于多种原因,乙方郭长根亏损太大,无法继续生产,特向中南刘总提出退出,具体方案如下:
1、化成槽内无焊结铅条及化成槽内铅泥
2、球磨机内的铅球(在机肚内未出来)
3、铸球炉锅内的电解铅
4、化工原料
5、以上4条由中南公司处理作为郭长根抵承包期间车间及设备的损耗
6、包装除“德汇” 105A的'包装箱由郭长根带走,其余部分由中南公司处理。
7、塑料电池槽及相关配件,全部抵扣给江西恒鑫(原中南刘总欠恒鑫货款)。
以下为郭长根需要带走部分
1、所有蓄电池成品、半成品、极板及半成品极板、板栅、铅零件及所有铅、重锑块、锡以及组装用铅、未完成电池、废电池、废极板、生板(未充电)、铅渣、铅泥。
2、由郭长根20xx年购入的螺杆式空压机一套
3、生产用蓄电池隔板。
目前具体问题需解决
1、工商局、质监以及部门由中南公司刘总负责协调解决。
2、解除双方之前协议,并在原乙方郭长根货物出厂延期至20xx年4月5日,不再收房租费用。
3、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不允许控制郭长根的货物及车辆进出。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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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
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概不。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100000元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月结清;次缴交承包款为20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金。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30000元。
六、其它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
2、甲方将原购买的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 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解决,否则按乙方
违约。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厂货再购买的,甲方不任,不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租用或的原因,乙方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关系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停工期间按270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好关系,无法让乙方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并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
7、如双方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诉讼。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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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今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甲方仓库,乙方主要负责承包仓库管理、出入库、装卸发货、运输、移库、盘点、搬运、信息反馈、货物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责任
1、严格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办理出库发货。
2、保持所辖物资库存准确率及系统数据准确率。
3、库存数量即将达到安全库存量时要及时预警,通知相关人员。
4、区域划分、标示清楚,保持所辖物资码放整齐、无散乱混放现象。
5、将人为引起的库存产品损坏控制在0.1%以内。
6、确保仓库安全,对安全工作人员分工部署妥当,做好防火防盗。
7、保持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好坏产品及废弃物按类别有序堆放。
8、每月末盘点清楚,无差错,制定盘存表,盈亏要有分析(见盘点制度)。
9、服从上级安排、配合各部门及客户工作、做事态度端正、不拉帮结派。
10、乙方应配合及管理金榕桥所属所有门店仓管工作。
11、其他事宜详见公司规章制度、盘点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乙方应提供至少每天8小时以上的工时上班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随时满足甲方提货及仓管需求;并在每日24:00前保持手机通讯正常。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正确指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甲方人员不得以有效凭证以外的形式(如:口头通知或白条)让乙方发货,否则,乙方可拒绝发货,并应将上述情形及时向甲方告知;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物的数量等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三条:承包劳动报酬及违约规定:
1、乙方承包人员分别为:仓储主管翁怡利月薪6500元/月、仓管员陈忠友4900元/月、陈长青、吕洋分别月薪为4300元/月,其中除翁怡利扣除1000元/月作为押金外,其余人员均为500元/月。总薪资费用20000元,期间每月总和薪资不得超出20000元,超出部分公司不予发放。
2、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于年底返还,以下条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违约金
A、乙方中途离职者;
B、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者;
C、偷窃公司财产者;
D、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3、乙方若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管理仓库,甲方将从乙方承包中的20000元内扣除相应部分。
第四条:变更及解除合同
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对方续签或终止合同,如果继续承包,则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并续签合同。
第五条:违约及仲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协商无效时,诉讼方可向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诉解决。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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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消防安装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消防水喷淋、消火栓供水系统(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纸,依据消防工程验收有关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没有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修改前,乙方无权修改和变更设计。乙方施工必须达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统功能的设计要求。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使用的产品或材料与预算书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统主要设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圆整(¥ 元 )(含税金,不含检测费用)。材料单价按照《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价计取。
第五条 工程期限
工期:乙方须在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通过甲方的初验,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变更,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预付40%给乙方作备料款。工程完成,经核实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竣工图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甲乙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其余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须扣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保修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不计息)。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按总价先提供。
第 验收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工程结算
1、 本工程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单位估价表》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取费按 类计取。
2、进行增减。
第十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
如工程项目有增减或设计更改的内容,按实际发生的项与量
1、 提供该工程图纸四份,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复印件);
2、 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 提供临时材料房一间;
4、 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
二、 乙方:
1、 根据甲方提供的(经消防监督审定)图纸进行会审。会审后方可组织施工;
2、 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系统有关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二套给甲方,提供全套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为甲方免费培训两名操作人员。
3、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相邻的工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有损害须负责赔偿。
4、 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须对绿化或其他设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并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 保证施工完成后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合格。
第十一条 产品要求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施工,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须有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如发现产品有质量、规格、型号、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的,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保修责任
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使用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派人来维修,甲方或使用方将另行组织维修,费用从保质金中扣除,保质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 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至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设备等,并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现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其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 话:
帐 号:
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话: 帐号: 开户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