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准扶贫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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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80分。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小麦 元,玉米 元,杂粮 元,薯类 元/亩;
2.性种植业保险:①玉米每亩25.2元农户出资 元,保费360元/亩;②小麦每亩20元农户出资 元,保费400元/亩;③马铃薯每亩24元农户出资 元,保费400元/亩;
3.特色农业种植补贴:新增的杂粮增加 元/亩,新增的薯类增加 元/亩;
4.设施农业补贴:新增的日光大棚 元/亩,春秋棚 元/亩,露天蔬菜 元/亩;油用牡丹 元/亩,食用菌棒 元/个;
5.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限额与比例双控,限定比例 %;具体实施由农机中心负责;
6.中药材种植补贴:①新增木本中药材:连翘等 元/亩;②新增草本中药材:党参、黄芩、黄芪、柴胡等 元/亩;
7.大牲畜补贴:非禁养区贫困户新增牛、驴等大牲畜 元/头;
8.普通畜禽补贴:①非禁养区新增猪、羊等 元/只;②新增鸡、鸭、鹅、兔等畜禽类30只以上给予 元/只;③新增养殖蜜蜂3箱以上给予 元/箱。
9.农家乐:新增床位8张以上,符合卫生标准各种证照齐全, 元/户;
10.危房改造:按实际情况补贴,最高 元/户。
11.移民搬迁:集中安置每人 万元,分散安置,每人 万元,旧房腾退拆除奖补每人 万元,自行复垦旧宅奖补每人 万元。
12.生态建设补贴:退耕还林补贴 元/亩,分三年下达;公益林补贴;上级拨付 元/亩;乡村具体分配发放;经济林提质增效管理费每亩每年 元,花椒核桃管理3年;新增的干、水果经济林补贴每亩 元;新增的生态林建设给予 元/亩。
13.管护员:国家生态林管护员工资:平均 元/年,人,全部为贫困劳动力;公益林管护员60%以上岗位贫困户;乡村具体分配发放。未成林管护员:60%以上岗位贫困户; 元/亩。
14.学前幼儿资助:贫困户全覆盖 元/年/生;义务教育两免一补:①免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②寄宿生生活补贴贫困户全覆盖小学生 元/年,初中生 元/年;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计划:按实际天数 元/生/天;普通高中减免学杂费,每学年 元;普通高中助学金,贫困户全覆盖 元/生/年;中职中专免学费,中职教育助学金一、二年级涉农专业100%,贫困户全覆盖, 元/生/年;雨露计划,贫困户全覆盖,在校期间(含顶岗实习)生活困难补助 元/年/生;国家生源地贷款学费住宿费全日制本专科不超过 元/生/年,研究生1.2万/生/年元;本科生资助,当年入学二本B类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 元;
15.外出务工补贴:县外省内 元/人/年,省外 元/人/年。
16.自主创业增收:通过经商办企业或开办餐馆、服装店、理发店、修理铺等自主创业增收的贫困户.一次性奖补 元。
17.发展电商补贴、增收:对贫困户自主开设网店,具备代购代买、网订店取、物流配送等功能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元。贫困户自主开办的网店(含 微店)与本地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协议,线上交易额每年达到l万元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奖补 元;达到5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元。
18.计生信息员补贴: 元/人/年。乡村医生补贴:每人每月乡村医生 元,助理医师 元,执业医师 元。农村保洁员工资补贴: 元/人/月。农村垃圾清运员工资补贴: 元/人/月。
1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长(员)补贴:网格长 元/年/人,网格员 元/年/人。通信费补贴约 元。
20.畜牧兽医工资补贴: 元/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办员: 元/人/月。
21.基本医疗保险(136):①医保目录内费实行136兜底控制机制(县级1000元、市级3000、省级6000元)年内累计结算不超 元;②41种慢性病(省定35种+市定6种)目录内100%报销,封顶 元;
22.大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到 元,报销比例75%。
23.补充医疗保险:①个人缴费 元/人/年由财政全额资助;②医保目录外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 %。
24.独生子女补助:60周岁以前 元/人/年;60周岁以后 元/人/年;双女户补助: 60周岁以后 元/人/年;
25.孕产妇县域内免费住院分娩、先诊疗后付费,乡镇卫生院住院只交门槛费 元,其余基本医疗费用新农合全额报销。
26.35—周岁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 农村妇女两癌报销救助, 符合相关条件, 报销后自费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教助 元;
27.6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2018年1月1日起, 元/人/月;
28.医疗救助:贫困户、低保户患24类重大疾病晚期给予 元/人/次的大病关怀救助;②对三保险保障之后自费仍有困难的患者给与救助;
29.民政救助:①贫困户初诊(诊断证明书)为医疗救助规定的重特大疾病时。给予 元的医前临时救助;②贫困户发生死亡的给予 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
30.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 (二级以上残疾),县财政代缴 元/年/人;
3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户 元/人/月。
32.大病医疗补充和意外伤害保险: 元/人/年县财政代缴,2017年9月5日以后:①因意外死亡的赔付 元;②因疾病死亡的赔付 元;③因意外受伤的最高赔付 元医疗费;④住院10天以上的,每天 元,一年最高补贴20天。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一站式”结算:
2.健康扶贫双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