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专利受让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把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甲、乙双方就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______)许可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专利使用协议属于普通许可使用协议。
二、甲方许可乙方使用本协议许可使用的专利,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乙方有在生产中使用以及产品宣传单、说明书、包装箱上标示该专利产品专利号的权利。
四、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
(3)甲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____。
五、乙方的主要义务
(1)向甲方支付专利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元/年。
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2)如果不再继续使用本专利,乙方应于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并退回相关技术资料。
(3)乙方对于本专利涉及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六、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甲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甲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乙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七、专利权完整性担保条款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甲方如果不如实向乙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甲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八、甲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九、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甲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乙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不得请求甲方返还。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乙方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留存使用相关技术资料的,应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十二、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
十三、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人民受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笔使用费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甲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有意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2.乙方为此戏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乙方同意甲方在上述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戏曲作品(以下简称“戏曲作品”)的具体描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片(以下简称“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第三条在电影片的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或销售资料中使用戏曲作品。
第四条甲方应按下列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乙方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其余酬金于电影片停机之日起日内支付;
3.。
第五条甲方使用戏曲作品的期限为年。
第六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依法拥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第若电影片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使用戏曲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
乙方署名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戏曲作品由(乙方)提供;
2.。
第九条戏曲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若戏曲作品在交付甲方后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条甲方应于电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戏曲作品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戏曲作品全部复制品或除电影片以外的影像资料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查验甲方对戏曲作品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
1.其具有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2.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戏曲作品、戏曲作品的著作权人等各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其为戏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四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内仍未提供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5.甲方在第十二条所做保证不真实的;
6.。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
第十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项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酬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未出现本合同第十五条、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条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或第三项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二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三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保密
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剧情以及摄制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与电影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电影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电影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
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使用许可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______幅(见附件)。
二、乙方可以在宣传资料或各种媒体(报刊、杂志、电视等)上使用该作品以用于广告和宣传,并允许在乙方的互联网网站上使用该作品。乙方可以采用复制、展览、电视、录像、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
三、甲方许可乙方专有使用,乙方享有排他性权利,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亦不得以同样方式使用该作品。
四、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摄影作品结集成书出版发行。
五、使用人可以在十年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作品。期间届满后,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签合同。
六、乙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奖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确保许可使用的摄影作品无权利上的瑕疵,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摄影作品,如果超出本合同许可的方式、范围和时间使用摄影作品,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不对第三人擅自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甲方的著作权行为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日
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应以下列第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若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乙方所授予权利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行或聘用编剧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 合同》。
第六条 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第七条 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 甲方行使乙方授权的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担任甲方顾问,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若甲方要求乙方担任其顾问,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每___(天/周/月)向乙方结算一次。
第九条 若乙方担任甲方顾问需要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甲方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自主决定电影片的片名是否采用与文字作品相同的名称,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或补偿金。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的电影片,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十二条 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第十三条 若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
乙方署名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式:
1.本片根据(乙方姓名)的《_________》(文字作品名称)改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六条 若甲方决定根据文字作品拍摄本合同所指电影片的续集或另行拍摄电视剧,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合同。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姓名和肖像,但此使用仅限于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进行宣传之目的。
第十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或能够取得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第二十二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二十三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方在本意向书第二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或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或第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
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乙方不必向甲方归还相应酬金,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酬金或尚未完全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3.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乙方不必向甲方归还相应酬金,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酬金或尚未完全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三十三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人民起诉。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网站:
地址:
营业编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
地址:
ID用户名:
邮政编码:
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请填写正确的联系信息,由于联系信息不详等原因造成的服务缺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为了促进原创文学的持续发展与繁荣,给作者创造更好的创作环境,同时为读者打造更好的阅读体验,促使更多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出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将其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的独家许可使用权授权予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订立以下各项条款:
第一条 定释
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下列词语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具有以下特定含义并作出相关约定如下:
1.1甲方网站:是指 经营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域名: ,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合作的互联网、WAP网等。
1.2 VIP服务:是指甲方向网络用户提供的网络文学收费阅读服务;在甲方网站上注册并接受VIP阅读服务的用户又称为“VIP用户”;签约作品某一章节或全本被用于VIP服务的,该章节被称为“VIP章节”或“VIP作品”。
1.3甲方网站上发布要求:指以甲方网站上最新发布的要求为准。
1.4本协议所指之日均为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日。
1.5本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之含义及解释。
1.6本协议所涉及的货币及支付,除协议中特别标明的以外,均为人民币。
第二条 协议标的及权利授予
2.1协议标的
2.1.1签约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2.2权利授权
2.2.1乙方独家授予甲方拥有其所提供的文学作品多种著作权权利,具体的文学作品名称及授权范围见附件《 》所述。
2.2.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按“附件”中所约定的授权范围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专有、排他地按本协议所述方式使用。
2.2.3本协议签订之后,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协议已授权于甲方的权利,也不得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同意退还甲方所有费用并依本协议第6.1条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有权将乙方各签约作品在自有及合作销售渠道上进行推广、销售。在授权期限内,甲方有权将签约作品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授权范围内授权给其合作销售渠道经营者,甲方及其合作销售渠道经营者有权将签约作品制作成电子书并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进行复制、出版、发行、传播和销售。当乙方作品产生费用后,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签约作品的稿酬。
3.1.2在协议有效期间,为宣传、促销乙方的签约作品,甲方有权无偿使用签约作品的部分章节在报纸、杂志、互联网络等媒体上进行非直接盈利性的刊载,不需另外支付乙方稿酬或其他费用。
3.1.3为推广乙方签约作品知名度的目的,甲方有权自行或与第三方合作行使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或将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对于任何第三人(包括各种媒体及国际互联网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使用作品的行为,甲方可以其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出交涉、投诉、向人民提起诉讼等。
3.1.4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签约作品的宣传、包装、价格、推广期限和销售形式;甲方为实现乙方签约作品的目的,有权将作品部分章节进行无偿推广或委托第三方将签约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且不为此向乙方支付稿酬或其他费用。
3.1.5在甲方自有销售渠道上进行销售时,甲方拥有对签约作品收费章节设置的权利,乙方可针对甲方设置的收费章节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的编辑人员审核确认后可按新的收费章节进行销售。在甲方合作销售渠道上进行销售时,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渠道对收费章节设置的要求与规定。如甲方依照其判断认为连载中的签约作品内容质量下降,有随意或者敷衍的倾向,造成读者点击率急速下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如果乙方拒绝修改或经乙方三次修改签约作品内容仍不能符合上述要求的,甲方为保证签约作品内容的合法性和观赏性,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可对作品内容进行删减、修改或停止在自有渠道和合作渠道上进行销售。
3.1.6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若甲方网站因各种原因暂停或临时中断对外访问、使用或出现其他临时性、阶段性的访问、使用等方面问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将尽力予以解决上述问题;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上述情况不必然影响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职责,根据上述情况若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如因网络及服务器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外而造成的甲方无法及时发布签约作品,甲方应采取紧急手段,保证作品的继续发布。
3.1.7甲方可以根据国家相关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网站各项管理制度,对乙方及相关作品在甲方网站的发布及更新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对于不符合甲方网站要求的作品,甲方网站编辑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该予以配合,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的作品,甲方有权进行删除。
3.1.8为保障已订购作品用户的权利,当签约作品的授权到期或本协议终止后,在授权期限内已订购作品的用户仍可以继续免费阅读该作品。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保证和承诺其创作的签约作品未抄袭或剽窃第三方的作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著作权等任何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中国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不存在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任何法律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的规定,并且该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泄露国家秘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宣扬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7)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影响甲方形象或收益的内容;
10)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3.2.2乙方须保证其拥有本协议中所授予甲方的所有权利,因该等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它权利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3.2.3签约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内容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且甲方可以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并依本协议第6.1条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3.2.4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签约作品的内容的完整性,且不得在签约作品未全部正常完成的中途撤消该授权。在签订此协议时,乙方需提供签约作品之完成时间和字数,并须在承诺的完成作品时间内在甲方网站上传完整的签约作品内容。如未及时提供完整作品,则视为乙方违约,且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并依本协议第6.1条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3.2.5乙方已公开发表过的签约作品章节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乙方依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发布渠道和方式进行签约作品电子形式的具体发布或者由甲方进行签约作品电子形式的发布传播。乙方承诺在签约作品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保持签约作品连载更新。尽管签约作品已产生收入,但签约作品需完本后甲方才给予乙方结算分成额。如超过一个月时间不更新,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仍不进行更新,甲方有权将签约作品下架不进行销售;如超过三个月不更新或明确表示确实无法继续完成签约作品,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并依本协议第6.1条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3.2.6乙方保证其在本协议附件填写的作品名称、姓名、笔名、接受汇款帐号或地址等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因乙方提供信息有误而给其自身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2.7为了宣传推广签约作品、吸引潜在的付费用户,乙方可以对乙方作品中的部分章节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免费发表,但不得超过签约作品全文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内容。
3.2.8乙方须按甲方的指示,完整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并在本协议的附件中完善账户信息。甲方应对乙方的上述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甲方将以本协议附件中的银行账户信息为准,向乙方支付稿酬、分成等及根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如乙方因填写的信息错误,给其自身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2.9乙方可委托甲方为其签约作品进行代理出版。甲方如成功为乙方完成对签约作品的出版代理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中介代理费,中介代理费按因甲方成功代理出版为乙方带来的的所有收入的 %计算。出版代理事项由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确认。
3.2.10乙方可自行联系签约作品实体出版,如需在实体书封面印上甲方网站标志或标识,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有权在实体书封面印上甲方网站标志或标识(图案以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为准)。
3.3其他权利和义务
3.3.1如签约作品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等措施维护一方或双方的利益,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协助。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了第三方侵权证明或甲方自行获取了第三方侵权的证据,甲方可以作为乙方的代理方进行维权索赔;任何一方所获得的侵权赔偿,在扣除甲方花费的相关费用后,甲方得 %,乙方得 %。
3.3.2如有第三人(方)向甲方提出签约作品涉嫌侵权,并提供相应证据,要求甲方停止发布并删除乙方侵权作品,甲方有权先行停止发布,并删除签约作品。
第四条 分成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稿酬
4.1.1签约作品由甲方在甲方自有销售渠道或甲方的合作销售渠道上进行上架销售。签约作品稿酬使用销售比例分成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定价。甲方根据乙方签约作品的订阅数,结算统计出具体稿酬金额。
乙方签约作品所得稿酬,按甲方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支付通道方等)结算后 %: %分成。签约作品的销售方式及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方式与时间,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
4.2支付方式
4.2.1甲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根据签约作品的销售情况及时付给乙方稿酬,并为乙方提供签约作品销售查询后台,以便乙方查询作品销售情况。甲方提供给乙方查询的数据仅作为结算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标准。
4.2.2乙方稿酬每月结算一次,但稿酬累计总金额应达 元(税前)以上才予以结算,不满 元则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期,合同期满时最后一个结算期的稿酬不满 元的,甲方应当予以结清。乙方同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甲方支付稿酬时应代扣代缴乙方稿酬所得的 %作为其个人所得税并上缴国家财税部门。合同以正常情况终止后,甲方应尽快将乙方作品应得的收入分成支付给乙方。
4.2.3所有由支付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亦由乙方承担,自汇出稿费中扣除。
4.2.4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为乙方支付稿酬。乙方提供银行卡号信息以附件中所述的为准。如乙方因填写的信息错误,给其自身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一般义务
5.1.1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以及双方签署的其他文件、协议等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非为本协议约定之目的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除本协议5.2条“商业秘密之披露”所规定之情况外,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使用或披露商业秘密和信息使另一方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受损失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且受损失一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5.1.2商业秘密在本协议中是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5.2商业秘密之披露
5.2.1甲、乙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①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②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③一方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机构要求下而披露,前提为该一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内容和确切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的 日内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乙方另须返还甲方依据本协议由甲方处获得的稿酬等所有相关费用),并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支出费用、律师费用、收入减损、预期收入等)。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于违约金外补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6.2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6.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因单方面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提出方需按每部作品人民币 元( 圆整)的方式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6.4因本协议已约定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协议中约定已独占性授权于甲方使用的权利,也不得转让或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已独占性许可甲方使用的相关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相关约定,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并加上乙方已从甲方处获得的稿酬及相关费用总额的 倍金额或每字 元×签约作品总字数的价格(取金额高者)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该等违约金之外甲方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协议期间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7.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 日通知本协议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7.3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 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7.4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内容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任何其它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第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止,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年。如一方有异议的,需在协议期限届满前 致电对方,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不再顺延。
第十条 附则
10.1如果本协议甲、乙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甲、乙双方均不应视为弃权;而任何一方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0.2本协议唯经双方签署之其他书面正式协议方可修改,且甲、乙双方新签订的协议应确定、明示的就本协议及新签订的协议的效力作出具体约定,否则不视为对本协议的修改。
10.3本协议乃为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权利及利益而制定,并对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基于人身特殊性不能继承的权利除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订立新的或补充之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含一个附件,为:附件《 》,均一式两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乙方若同意本协议,则将本协议一式两份打印出来,两份协议下方签名档处用钢笔(黑色签字笔)填好空格处内容。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邮寄到下面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在乙方寄出邮件一个月内,将双方签署完成的协议其中一份寄于乙方,作为甲方的回执信,乙方可凭此作为甲方发生法律义务关系的凭证。
甲方:
(签真实姓名,按手印): 乙方:
(签真实姓名,按手印):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
签约作品授权书
作品名称:
字数共计(可预估):
作品简介:
。
授权承诺:经协商一致,本人(姓名) 系原创作品《 》的作者,享有上述作品的著作权。
本人同意独家授予 (下称“ ”)上述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发行权(电子书、音频)、复制权、改编权(电子书、音频)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并同意 转授权给其合作销售渠道经营者,无须再经过本人的书面许可,同时,合作销售渠道经营者有权将上述权利再行转授给第三方。
本授权书自签约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止。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如果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协议关系,则授权期限自动延长三年,依此类推。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QQ号码:
提示:为保证您能正常收到稿酬,下列帐户信息请务必提供您本人的银行帐户信息。如您未到法定年龄无法办理银行卡,请提供持卡的监护人的帐户信息。
银行所在地: 省/市) (市/县) (县/区)
( 银行) 分行 (支行/营业部/储蓄所)
银行卡号:
开户名:
(身份证复印件请贴于此处,如为新版身份证,请贴正反两面)
本人保证所填写或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如因本人信息提供有误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字:(签真实姓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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