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承接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广告展示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愿意在_________网站做广告,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网站发布广告。
二、广告发布于_________网站_________页_________位。
三、广告尺寸的大小为_________。
四、广告为_________(动态/静态)。
五、广告单价为_________元/月,总计费用_________元/年。
六、乙方有权随时对广告内容进行更改,但每月最多不超过三次。如果乙方有需要,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设计广告页面。
七、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八、甲乙方保证除正常的系统维护期间外,24小时全天候对外服务。并在广告链接期间_________页的_________位归乙方所有,保证链接指向甲方规定的地址。
九、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广告费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款后的5天内(如果需要甲方设计,则在10天内)将广告链接做到_________网站上。
十、其它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担任乙方在中国境内的独家广告代理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下列广告及其它的行销传播代理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广告及广告相关的服务
1.1提供营销策略与整合传播策略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1.2提供年度广告活动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1.3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购买与媒体执行日程的控制、监看。
1.4媒体实施效率评估及媒体情报的提供。
1.5日常书面作业
a.会议记录
b.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c.固定作业会议
d.广告效果评估分析季报与年报
第二条 具体行销传播服务
1.各种整合行销传播行动(直销行销、促销、公关等)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2.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
3.各种市场调研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4.小册子、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第三条 收费标准
1.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的收费
1.1媒体费用;
媒体净价(即甲方支付媒体成本价)加上净价_____%的服务费向乙方收费(亦既乙方支付总额的_____%)。该项服务费主要是支付业务及媒体人员的计划及执行的成本。
1.2制作费收取内容;
乙方同意甲方所提出的广告创意,决定开始执行以后,所发生的费用既称作制作费。
a)制作相关的外付费用(例如:打字费、摄影费、影片制作费、喷修费…)皆加上_____%的服务费。甲方将评估并选择最合适的制作公司或供应商,并付起监督与保证质量的责任。
b)创意人员之时间成本、包括创意发想、文案撰写、美术设计、电脑设计、完稿等,一小时RMB__________元。
c)电报,电话,交通,住宿…等杂费,制作前由甲方开列“估计单”,由乙方签署后,开始执行,待执行完毕,直接开列向乙方收取实际发生净费用。__%的金额变动,是属容许范围。
1.3印刷费用:
印刷厂净价加上_____%的监督费向乙方收取。
除以上所列费用外,其他本合同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条款中所列的其他服务项目不在向乙方收费。
2.其他行销传播服务的收费
甲方将根据专业人员的估计工作小时数或依照双方同意的金额提出估价单,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按估价单向乙方收取。所有外付成本另加_____%服务费。
第四条 付款
1.付款条件
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以媒体计划和估价单为依据。媒体计划和估价单应征得乙方指定的代表书面同意,货运费用除外。经乙方签字认可的媒体计划和估价单是双方结算的最终凭证,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
所有媒体费用之收取,乙方应支付30天以内之期票或现金。(例如:八月广告费,9月30日以前付款)但如遇媒体要求预付款或支付现金时,则乙方亦应预付款项或支付现金。
2.甲乙双方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3.税务
因甲方提供乙方国家认可的而引起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项及费用。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和外付成本费用(不包括媒介费用)产生的税款__%(营业税__%及文化事业建设费__%),由乙方承担。
4.请款作业
甲方一律开具,并附上请款细目。在每月15日之前送达上月之及必要的凭证,任何乙方之对价目之质疑,甲方有义务接受必要的查询。
第五条 赔偿
甲方为乙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乙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乙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乙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甲方负担责任,并对乙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乙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因甲方没有尽到此义务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甲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 保密
由乙方或代表乙方之人提供给甲方并向甲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甲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乙方受到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乙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地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 使用权
1.由甲方为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所有权归甲方,只要乙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估价单支付费用,甲方将赋予乙方独家、无及无限界地使用其创作概念。
2.任何由甲方在执行代理乙方所获得之版权使用权,在乙方全数支付甲方之后自动转移至乙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由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插图画家、
模特儿、演讲者、歌手,乙方可事前就估计费用及确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该使用权。
第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受损失一方提出,经双方共同确定的公证人评估后协商解决。
第十条 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电台及电视广告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广告之载稿期限乃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乙亦同时收取。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甲方将交回乙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象/录音带、软片等,而甲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新广告代理商。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四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条款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委托方):上海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迅速推动[代理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 本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代理费 元(B)划入乙方帐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帐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85%受益归乙方,其余15%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____日前结算一次,一个月为一结帐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帐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c、
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d、
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a、
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b、
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c、
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
d、
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e、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a、
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b、
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d。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版权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版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版权并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协议有效期限和终止
1、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________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其所在区域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达成共识,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具授权书,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授权代理区域: 。
二、甲方产品以(出厂价格;另外运输包装)供应给乙方,甲方产品出厂价格如有调整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院内提货,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三、甲方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
四、乙方愿意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事甲方产品的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业务。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产品有关文件及其它证件手续。
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说明书和精美广告宣传单、张贴彩画等。
3、甲方将根据市场发展具体情况适时在媒体、网站上刊载广告、积极宣传、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并配合扶持乙方发展。
4、合作期内,甲方不能在乙方所在区域内另设区域代理、确保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5、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将及通过物流、公司货车、铁路快运或航空快运交货给乙方(偏远地区或交通条件不完善地区推迟几天),发货保险费和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其所代理区域内与大型商场,商店、超市等建立好销售网络保证产品的流通顺畅,确保产品在当地市场占有率。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营销策略,并在当地区域积极宣传推广等促销活动,扩大影响力,提高效益和产品知名度。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禁止降价倾销或暴利经营。
4、乙方在自己申请的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若超出区域销售事先须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销售。
5、乙方应积极维护产品和企业的形象与相关名誉,不得做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涂改伪造损害产品本身及外包装,不得损害其它代理商的利益。
6、乙方在当地媒体做产品广告宣传、大型促销活动时,应提前争得甲方同意,拿出宣传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7、乙方应处理好产品宣传与销售过程中消费者及当地各主管部门、工商、税务等之间的关系,以便合法经营。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书、文件、协议、广告宣传资料、光碟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有义务责任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信誉。
9,、为确保甲方产品品牌和市场拓展计划,乙方每次定货打款额不能低于人民币贰万元整,乙方应在每个月月未提供下个月的销售数量,在补货前二周向甲方提供书面定货单,甲方按乙方提供销售计划安排生产。对拓展市场不力而达不到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终止乙方代理资格,如乙方连续二个月没有向甲方补货(又无正当理由),本协议自动终止。
10、对于甲方有其它系列产品,乙方将拥有优先代理销售的权益,具体由甲方发出通知,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备案则可,同时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公司类似甲方的产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七、甲乙双方货款结算方式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对于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丢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索赔,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八、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止,乙方按年销售计划完成任务后,并执行双方规定条约合法经营可再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同等有效。本代理乙方无转让权。
十、双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需终止本协议,可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在甲方所在地,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 方: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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