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商品名称(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_________;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送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_____人民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人民币: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 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 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 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 )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委托人代理,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 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 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 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 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 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 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 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 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 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 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 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 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 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 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 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名称:日丰地板采暖 ,施工工期: 施工地点:施工面积: ㎡ 施工单价:元/㎡ 工程总造价: 元整。
一、施工内容及选材:
1、辐射层:日丰地暖专用辐射层 (EPE)
2、盘管层:日丰牌地暖专用管 PE—Xb □PE—RT □
3、配件:日丰牌 分水器路、日丰牌过滤器。
4、其它:(注:使用非日丰牌地暖专用管、非日丰牌分水器、过滤器、地暖膜时此合同无效。)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1、地暖工程安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施工安装》(03K404)及相关标准验收。
2、系统安装完毕进行水压试验,最小试验压力不得低于0。6Mpa,可升到0。8Mpa,然后稳压,稳压时间为10分钟。压降不超过0。05Mpa,即为试压合格。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负责协调供热、供水等各部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甲方应补偿乙方损失。(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进行补偿)。
2、本程将封闭管理施工,甲方保证施工人员及现场的安全,控制非施工人员出入。
3、甲方确保能够提供:温度为55℃-70℃,压力标准为0.4Mpa的热源入户供地暖
系统正常运转,乙方保证甲方地表温度达到20℃以上。
4、甲方保证乙方进场施工地面平整干净,合乎施工要求。
5、施工终结,甲方需及时到现场试压。试压合格后,甲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人为造成漏水现象,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承诺:
6、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后,按照约定时间施工,保证按时完工。
7、甲方不得任意拆改地盘系统,凡没有拆改过的管路部分(日丰地暖专用管、分水器、过滤器),乙方终身保修。
8、在使用过程中,由乙方安装的地暖工程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出现问题,三方约定时间前往现场,按照先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区分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由于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50%的工程预付款。余款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由签订之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试压人:。甲方签字:
甲方:乙方:丙方:总代理
地址: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生产,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内容:
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
双包性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水电安装工程。
2.所有与水电有关的穿墙洞口、板面洞口线管和水管、电箱和线盒的预埋和洞口的封堵。洞口封堵必须在装饰工程施工时全部完成且达到装饰验收标准。
3.乙方必须义务配合甲方分包的其它工程的班组施工。
4.上级主管部门至工地安全文明检查的一切准备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天数提前35天完成。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正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五、质量标准:
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乙方必须交于甲方保证金叁拾万圆整。(保证金于主体封顶后无息退还 ,于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
2.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验收。
3.工程质量保修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求执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安全方面
乙方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好安全合同,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自费办好暂住证,带好身份证,违者不得上工地施工,严禁使用童工。不得在工地酗酒,施工中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施工,严禁野蛮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从严罚款100元/人次,所有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概不相关。
七、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本工程约定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为: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执行。(包含税金、管理费)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施工用电乙方必须安装电度计量表。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乙方施工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并且每次处罚人民币20__元。
3.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由乙方代交,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20__元。
5.水电安装必须与土建同步施工,乙方无任何理由延误钢筋工班组、泥工班组、粉刷工班组的施工工期。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的主体结构砼的每次浇筑日期。若乙方延误甲方各部位结构和装饰施工时,甲方有权安排作业人员进场水电安装施工,其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甲方将以双倍的价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且每次处罚人民币伍仟元。
6.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7.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介绍其他班组进行转包或中途停工以任何理由加价,否则甲方将有权收回施工协议,重新安排施工班组,乙方此前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按50%结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第二炮兵指挥学院东院内住宅楼加装电梯土建工程~电梯安全门门套工程。本工程发包形式为包工包料,含工具、设备、木基层(按实际预留的洞口处理到位)、不锈钢要求为品牌厂家的304不锈钢、面板、因此工程而发生的全部辅材;
二、工程造价:
共计28部电梯,122个门套x1350元/个=17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工程竣工后按实际施工数量据实结算)。
三、工程付款方式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30%;全部货到现场,门套基层施工完毕后付总价的80%(含定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定金付款后,在2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样板间施工工作任务,并由甲方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的工作,未完成处以5000.00元的罚款,门套进场后均按照样板间施工。
四、工期要求及超期的处罚要求:
本工程28部电梯总工期为:______日历天,开工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超期壹日处以5000.00元的罚款。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双方签订认可后,进行调整相应顺延。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享有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检查、监督以及责令整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工程款。
2、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提供施工场地,保证施工期间的用水、负责协商与其他分包单位工程交叉作业,配合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施工用电甲方只提供到二级配电箱,其余乙方自备。
乙方:进度必须经甲方同意签章确认后才允许施工。
1、按照合同条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及图纸内所有施工项目。
2、尽量配合甲方的工作,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3、在未交付使用前,有责任保护及维护施工中所有的设备及相关器材的安全及质量。
六、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间,当乙方收到甲方的返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必须到场,未按甲方要求进行保修,甲方可另行委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经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责任
甲方提供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乙方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措施。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准乙方使用16岁以下童工及老残人员禁止上岗。
八、其它事项:
1、如与其它相关项目配合施工而发生配合费用,其费用再另行协商。
2、工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并且赔偿对方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
十、争议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向仲裁机构仲裁。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合同随即失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订立日期: 20xx年11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第二炮兵指挥学院东院院内武汉常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办公室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 话:______电 话: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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