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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师管理制度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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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进修医师须具备医学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病房工作经验。

  (2)进修人员应按时报到,逾期3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修资格。

  (3)进修以半年为单位,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

  (4)进修人员应进行培训后方可进科学习,培训内容参考职工岗前培训项目。

  (5)进修医师住宿,由进修生公寓具体安排并管理。

  (6)进修医师应由科室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学习和 工作。科室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每月组织科内学术讲座1~2次。

  (7)进修医师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医务处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

  (8)进修医师不得请事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须有原单位来函,由医务处批假。

  (9)病假1个月以上者,可回原单位休假。

  (10)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11)病假、事假者,进修期须顺延,顺延期间,医院不负责安排住宿。

  (12)科室根据进修医师的业务能力,经科主任考核同意可 参加科室一线值班。

  (13)进修医师处方权必须在进修期满3个月并完成10份住院病历后提出,经科主任同意,由医务处审批。在手术科室进修的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手术操作,但可以作为助手参与手术操作。

  (14)进修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15)不能结业的`情况

  ①进修期限不足半年。

  ②医务处查岗两次不在,且无正当理由。

  ③请假逾期3日未归。

  ④进修期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

  ⑤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进修学习,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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