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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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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会是代表广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团:

  学生会团(简称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副及各部组成,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副协助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不在时,由秘书代理职责。

  3、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定期向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定期向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四条 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 、“优秀” 、“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团,但不得与本章程。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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